• 国精二二区精

    生产设备切丝机鉴定

    生产设备切丝机鉴定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江苏某市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涉案标的物能否正常运行及生产的产品是否符合检验报告中要求进行物证鉴定

    受理日期:2020年05月

    鉴定材料:

    1、文件清单:

    1)《高速切丝机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一份

    2)《某公司拉切产品定制销售专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3)《高速切丝机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一份

    2、样品清单:

    长度为1300mm的钢筋50

    长度为2000mm的钢筋50

    长度为1950mm的钢筋50

     

    鉴定日期:2020年06月 

    鉴定地点:苏州国精二二区精有限公司鉴定所

     

    二、基本案情

    申请人江苏某市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江苏某市人民法院。该院委托我所对前述事项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

    三、资料摘要

    四、鉴定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