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 2014年04月10日 申请人内蒙古某节能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省某设计院因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诉至内蒙古某市某区人民法院,该院通过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对前述事项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国精二二区精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等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1、涉案加气站的两台储气罐存在较严重的凹陷现象,无法保证其使用及安全性能;2、由于误操作使大量低温气体没有通过EAG加热器加热就进入放散管放散,导致放散管焊缝热影响区开裂;3、涉案加气站有一段真空管表面存在霜冻现象,已无法正常使用。
案例搜索
在线咨询
全国鉴定咨询